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位于美麗的南海之濱——寶安,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的寶安縣法院,后經數次變遷,1993年隨著寶安撤縣設區后掛牌成立?,F司法管轄覆蓋寶安區、光明新區和龍華新區,轄區面積730平方公里,人口已逾900萬(含暫住人口),是深圳市的經濟大區、產業大區、人口大區和西部中心。全院設置內設機構14個、直屬機構1個(司法警察大隊)、派出法庭7個、臨時機構10個?,F有工作人員共643人,其中政法專項編270人,雇員編制98人,非在編聘用人員271人。法官154人,法官助理203人,執行員21人,其中法官研究生以上學歷有52人,占33.7%,本科學歷104人,占68.4%,是廣東省人員規模最大的基層法院。多年來,寶安法院收結案數一直位居深圳市基層法院之首,約占全市法院系統的四分之一,全市基層法院的三分之一。